机动车发票是否需要三联都盖章呢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1、购货方留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和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
2、销货方留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和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3、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机动车发票》开具要求
(一)《机动车发票》应使用计算机和税控器具开具.在尚未使用税控器具前,可暂使用计算机开具,填开时,暂不填写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和税控码内容.
(二)《机动车发票》开票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免费供机动车销售单位使用.税控器具及开票软件使用的具体规定由总局另行通知.
(三)"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在纳税人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后由开票软件自动生成;"增值税税额"和"不含税价"在选定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后由开票软件自动生成;"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由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填开.
(四)如发生退货的,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 "-"号.
(五)《机动车发票》税控码及10项加密参数填开的内容要保证打印在相关栏目正中,不得压格或出格.在开票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并在废票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
(六)如购货单位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机动车发票》的,应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的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机动车发票是否需要三联都盖章呢.相关内容我们经常遇到,机动车销售发票抵扣联不需要盖发票专用章.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上的方式,其实这个每个地区可能不太一样,政策也不太 一样,这个我们也是需要注意的,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