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转让会计处理怎么做
应收账款作为法律用语出现在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该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权利出质.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4号),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实际支付的手续费)
贷:短(长)期借款
收到偿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出售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出售时,根据协议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按协议企业从银行实际取得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银行(协议中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现金折扣)
坏账准备(售出应收债权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财务费用(应支付的相关手续费金额)
营业外支出-应收债权融资损失(售出应收账款金额与上述四个科目如为借方差额)
贷:应收账款-某某单位(企业不再拥有收款权)或营业外收入-应收债权融资收益(售出应收账款金额与上述借方前四个科目如为贷方差额)
应收账款转让会计处理怎么做?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很多企业的应收账款在转让的时候会做财务费用科目记录,在收到偿还账款的时候再通过应收账款的科目进行核算.如果你们对此上文提及到的相关介绍资料还有其他的问题,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通过本网站上进行学习,这里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免费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