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业务赔款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从事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发生的再保险业务赔款支出,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在收到从事直保业务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账单时,作为企业当期成本费用扣除.
为便于再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的核算,凡在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再保险公司收到直保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账单中属于上年度的赔款,准予调整作为上年度的成本费用扣除,同时调整已计提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次年汇算清缴后收到直保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账单的,按该赔款账单上发生的赔款支出,在收单年度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再保险公司业务种类有哪些?
(一)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是指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原保险人的自负责任和再保险人的分保责任的再保险方式.
1.成数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保险金额的分割比率,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比率在分出公司于分入公司之间进行分割的再保险方式.
2.溢额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自留额和最高分入限额,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分给分入公司.
(二)非比例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是指以赔款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责任的分保方式.
1.超额赔款再保险
这是由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一危险单位损失或者一次巨灾事故的累积责任损失,规定一个自负额,自负额以上至一定限度由再保险人负责.前者叫做险位超赔再保险,后者叫做事故超赔再保险.
2.超额赔付率再保险
超额赔付率再保险也称损失中止再保险,是指按年度赔款与保费的比率来确定自负责任和再保险责任的一种再保险方式.
以上就是小编对"再保险业务赔款如何进行税前扣除"这一问题的解答,根据相关规定,再保险业务赔款可以作为成本费用进行税前扣除.为了风险扩散啊,再保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非常有必要,由此可以扩大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使得整个社会保险体系更加稳定的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