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简易征收,不存在抵扣问题,所以取得的专票当做普通发票使用就可以,只能全部做为成本费用,不能进行抵扣增值税额.
滞留票一般也没啥了,2020年3月取消的自2017年以后开具发票360天的认证期限制.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一条、第八条规定,2020年3月1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等期限,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范围具体是什么?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具体包括: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包括: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00年1月1日开始,对于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及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工商企业销售的机械、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当购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销货方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所述,除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以外,都可以开具相应专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按照小编老师讲解的资料,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收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按照增值税普票来入账处理的,但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票后是可以申请进项税额抵扣的.更多相关的账务处理资料都可以来这里进行查询,这里很多会计知识都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