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固定资产折旧如何处理?
在符合条件下,不使用的固定资产是需要计提折旧的,详细说明如下: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企业暂时停产期间的机器设备不属于以上情况,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可在税前扣除,所以要继续计提折旧.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直线法计提折旧计算公式
直线折旧法,是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平均地提折旧的方法.按此计算方法所计算的每年的折旧额是相同的.固定资产直线法计提折旧公式: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是怎样的?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适用的的固定资产;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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