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备考知识点:应交增值税例题

2017-07-03 17:3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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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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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各项业务中所支付的增值税,按规定能够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的有(  )。

A.一般纳税人采购生产用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B.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生产用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C.一般纳税人购入生产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D.一般纳税人购入工程物资购建厂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ACD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2日从境外购入一批原材料,以银行存款支付进口环节增值税29万元,当月取得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稽核比对,则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9

贷:银行存款                    29

B.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9

贷:银行存款                    29

C.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9

贷:银行存款                    29

D.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9

贷:银行存款                    29

【答案】B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环节交纳的增值税应经过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所以支付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例题2】沿用【例题1】,2016年6月10日,该公司购进一幢简易办公楼,并于当月投入使用。6月25日,纳税人取得该大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80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答案】

借:固定资产                   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800【88000×6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5200【88000×40%】

贷:银行存款                   888000

(3)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

基本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待取得发票并经认证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提示】此部分内容与第一章第三节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月末无法取得发票及账单注意区分。此处为有准确的货物清单,只是没有取得抵扣凭证(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能够根据清单或有关合同价格暂估。而第一章存货处是没有取得货物清单。各位考生注意区分。

【单选题】下列税金中,不应计入存货成本的是(  )。

A.一般纳税人进口原材料支付的关税

B.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

C.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

D.一般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支付的消费税

【答案】B

【解析】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

【例题3】沿用【例题1】,2016年6月25日,该公司购进原材料一批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款项也未支付。随货同行的材料清单列明的原材料销售价格为260000元,估计未来可抵扣的增值税额为44200元。

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260000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44200

贷:应付账款                   304200

下月初,取得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6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42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应付账款                   304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4200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44200

银行存款                   304200

(4)进项税额转出。企业购进的货物由于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改变用途(如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能再抵扣,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提示】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例题4】沿用【例题1】,2016年6月份,该公司发生进项税额转出事项如下:

(1)10日,库存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意外火灾损失,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成本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340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0

(2)18日,领用一批外购原材料用于集体福利消费,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60000元,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2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                  70200

贷:原材料                     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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