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白酒广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三档为:15%、30%、不准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财税[2009]72号文件补充规定,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贵公司属于白酒行业,属于一般性企业按15%比例扣除.
销售白酒如何计算消费税?
销售白酒的消费税,是指在销售白酒的过程所征收的税额.
一.白酒消费税计算公式
白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1).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
举例: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2吨,收取价款30万,那么应缴纳的消费税=1000*2*2*0.5+300000*20%=62000(元)
实务中遇到的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可能涉及需要核定计税价格、成套销售、视同销售等情况.此时以上公式仍然适用,但对于具体销售额、税率等可能需要具体定.
二.核定计税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第十条,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3)(国税函〔2009〕380号)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
(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三.成套产品销售
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从高适用税率;对于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及押金,应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包装物押金要还原成不含税价格计算;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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