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录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支付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工资"帐户,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
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一是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二是企业既承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
例:某企业为赵某、钱某每月各发工资3000元.但合同约定,赵某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钱某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承担,即钱某收入3000元为税后所得,月末发工资时,企业会计处理为:
第一,为赵某扣缴个人所得税时,赵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15%-125=205元
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工资 3000
贷:现金 2795
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5
第二,为钱某承担税款时,由于钱某工资为税后所得,则需要换算为税前所得,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企业应为钱某承担税款为:
[(3000-800-125)÷(1-15%)]×15%-125=241.18(元)
计提个人所得税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等 241.18
贷:应付工资 241.18
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工资 3241.18
贷:现金 3000
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 241.18
(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缴所得税
承包、承租经营有两种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分别涉及两个项目,一是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二是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税.
例:2001年1月1日,杜斌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据合同协议承包期为1年,杜斌全年上交费用20000元,年终招待所实现利润总额65000元.杜斌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1.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交费用-每月费用扣减合计=65000-20000-800×12=35400元
2.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5400×30%-4250=6370元
杜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自行申报缴纳,发包、出租方不作扣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发包、出租方在收到杜斌缴来的承包费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其他收入 20000
(三)支付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利息、股息、红利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时,一般由支付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扣缴税款,并记入该企业的有关期间费用帐户.企业在支付上述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费用"、"应付利润"等帐户,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现金"等帐户;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等帐户.
例:孙工程师向一家公司提供一项专利使用权,一次取得收入50000元.孙工程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50000×(1-20%)×20%=8000元
该公司的帐务处理为:
1.借:管理费用 50000
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000
现金 42000
2.借: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代扣代缴个税返还的手续费如何做账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手续费用于奖励代扣代缴工作成绩优异的办税员(财务人员)."由于上述规定中没有对扣缴义务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指定用途,故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取得收入可挂往来账科目,不作为收入处理;办税员(财务人员)取得代扣缴义务手续费的奖励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扣缴义务人不用作奖励办税员(财务人员)个人的而纳入企业作为其他用途的,则应作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取得的收入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佣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录怎么写,上文介绍这个应该是属于第三种方式,计入财务费用,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