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算投资活动还是经营活动

2019-09-07 17:2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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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算投资活动还是经营活动这个问题,一般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的贷方,这是在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专业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下文的资料,一起来看看本文介绍吧.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算投资活动还是经营活动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并收回的贷款.受托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在整个委托贷款的业务中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管使用、协助收回,并从中收取一定手续费之外,不会对任何的形式的贷款风险承担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版)应用指南》有关科目及账务处理的规定:

一、"1303贷款"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算投资活动还是经营活动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委托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委托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企业不设该科目时则使用其他业务收入代替),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委托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委托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三、会计报表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

上述文章详细的讲解了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算投资活动还是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应完善企业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依法诚信纳税,避免违法而造成不良后果.看完文章的你学会了吗?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感谢您的阅读.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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