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优惠政策哪些企业可以享受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免征小微企业有关政府性基金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小微企业的工会经费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2018年11月26日湖南省总工会《关于明确小微企业经费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工财〔2018〕53号文件中有最新的工会经费方面的优惠政策,文件规定凡省内免征企业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列入工会对下补助项目库名单.所有符合条件的,都属于补助的对象,均应按照文件规定给予工会经费补助,在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小微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上缴的工会经费,上级工会收到后,全额补助给上缴工会经费的企业基层工会用于按规定开展各项工会活动.对小微企业工会的经费补助由县以上各级工会按分成比例逐级承担,受理申请补助的县以上工会先一次性补助到位,垫付部分再与上级工会办理补助结算.具体操作流程:
1.市县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每半年度安排补助事项.由小微企业工会提交申请补助报告,并提供上缴的工会经费入库票据、当地税务部门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小微企业工会银行账户等相关资料.市县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审核属实直接列入补助,转入小微企业工会账户.
2.对小微企业上缴分成到省总工会的经费部分,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县级工会一并列入本单位对下补助项目.省总工会在每年的 11 月份与市级工会(含县级工会)统一结算,将应由省总工会补助的资金在对下补助项目中按年度一次性补助到市级工会,市级工会对属于县级工会支付的资金再按程序补助到县级工会.
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经费开支范围是指工会经费开支的界限,规定哪些费用由工会经费开支.根据工会工作的任务和活动内容,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办法规定了九项经费开支范围:
①、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组织会员活动日经费、郊游活动费、联欢会、参观展览会、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②、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③、工会业务费.
④、事业支出.用于工会所属为职工服务的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单位的费用以及对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⑤、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⑥、上缴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
⑦、工会行政经费方面.县级以上工会开支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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