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厂房可以一次性抵扣吗
厂房不可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的范围 :
1、建筑物 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
2、构筑物 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
3、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的范围的界定要求我们应该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02、03规定的范围,及本政策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定义执行.其中特别注意的是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除《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02、03规定的范围之外,但依附于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以此为载体发挥功效的设备和配套设施.
汽车的增值税可以一次性抵扣吗
企业购买货车用途不同,抵扣的情况也不同.
购入的货车可以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比如购入货车即用于生产经营方面的运输又用于在建工程运送物资,再比如购入的货车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都是可以一次性抵扣进项税的,但对仅用于职工搬家的情况就属于用于职工福利,不能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中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综上所述,厂房不可以一次性抵扣的.读完本文相信大家对这方面的会计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之后再遇到不知道的会计问题可以来会计学堂网提问.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