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怎么处理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6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的数据是不同的,两者统计口径不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2条第7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所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是企业会计记账的出口销售额,包含当期单证信息不齐全的出口销售额.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6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 出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是正常情况.
二、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你在做凭证时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与退税申报时的数额不一致.这时就要以退税申报系统里的数额为准,看是哪笔销售出了差异,就在下个申报期里进行冲红后再调正.
所以以后做销售和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分录时一定要先做退税申报再做分录,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本表"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接下列要求填写:
(1)特区内工业企业如有"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情况的应分别填列,除特区内工业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所有企业如有"出口货物"情况的都须申报.
烟、酒、矿物油地产地销减半征收的,将销售额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分别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
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3)"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的而按税法规定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4)"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5)按不同销售类型计算其所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①②③④.
退税汇总表与增值税报表有差额如何处理
汇总表第6栏的差额是因为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额与申报增值税的销售额不一致导致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及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以下简称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在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应按现行申报办法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根据国税总局2018年16号公告要求现已取消预申报环节),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供规定的申报退(免)税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因此只有信息齐全才可以进行出口退税的申报.
而增值税申报是包括信息不齐的部分.所以当出口的关单信息出现信息不齐的情况导致本月无法申报或者只能申报部分出口退税时,两者的数目就会不一样,进而出现汇总表第6栏的差额.计算公式为: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本年度正式申报退税业务的销售额-本年度增值税销售额.你可以根据公式自己推算一下,自己的报表出现差额是否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的,如果是因为此类原因出现的汇总表第6栏差额是可以忽略的,正常进行退税的申报与审核即可.
出口退税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怎么处理小编已经做了详尽的介绍,最后会计学堂小编提醒大家,一般都是在预审报时会发现差额,在正式申报时改过来就可以了.如果已经正式申报了在下月调整回来,这点各分局处理方法可能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