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
城建税(全名: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税额.
(1)税率:
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
县城、建制镇的适用税率为5%.
其他地区的适用税率为1%.
(2)计算公式
应纳城建税税额=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
(1)税率 3%
(2)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费=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3%
另外,同时还要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1)税率 2%
(2)计算公式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费=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2%
问:该公司在向地方税务局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时,以什么为计税依据?
答:该公司申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84号文《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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