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申报残保金人数

2019-12-10 11:0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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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残保金的时候上半年是一个人,下半年是两个人,填在职人数的时候填1还是2呢,半年申报残保金人数到底该怎样确认?下面会计学堂小编就残保金人数申报问题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下,希望大家看完下文资料能有所启发.

半年申报残保金人数

残保金一般是按年申报,个别地区按年申报按月缴纳,直接填写之前审核之后确认的数字即可.有关残保金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果是社保机构代征则咨询社保所这类机构).

残保金中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应该怎么计算?

交纳残保金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缴纳的,是1-12月人数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职工人数,再四舍五入取整数.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两个地方需要注意: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北京为1.7%,上海为1.6%)

2、计算在职职工的时候,不管工作了几天,只要记得工资表里面有这个人,就要计算,这个也是根据各地政策不同的,比如北京是按照当月个税申报的基数来算的,如果当月有个税申报就要算在职员工,哪怕是零申报.上海就是按照社保申报,如果当月员工在这个企业内有社保缴纳,就要算在职职工.

半年申报残保金人数

残保金相关问答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答:虽然规定按年申报的申报期限是6月1日-31日,但是今年从6月1日-9月30日仍可以申报,期间残保金申报表在必报项里.

2、往年数据都是自动生成的,今年需要手动填写?

答:是的,今年数据需要纳税人手动填写.其中"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在职职工人数"可以手动填写,而"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由残联提供,若与实际安置人数不符,可与当地残联联系.

3、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公式如下:

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

年在职职工人数=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之和÷12

4、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确定?

答: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根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最新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5、我公司是15年成立的30人以下小微企业,不是说减免了么?还需要申报么?

答:需要申报,享受减免需要选择减免性质"009912999|其他|其他",填写本年减免费额再提交.

政策依据:2017年3月1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扩大了残保金免征范围.将残保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

半年申报残保金人数一文会计学堂小编就不再啰嗦了,大家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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