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答: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包括: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在工商窗口领取空表)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在工商窗口领取空表)
3、合伙协议
4、企业场所证明(复印件)
5、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7、出资权属证明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合伙企业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额确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申报机关: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的内容,会计学堂小编就介绍到这,如何办理营业执照你都学会了吧,本文还介绍了合伙企业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内容,这些都是会计们需要学习并掌握的知识,希望不懂的朋友好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