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扣除吗
按照现行财税规定,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未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列支费用处理(亦即与一次性计提折旧相当的概念).
其中,三类固定资产可一次性税前扣除.一是对六大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二是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三是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那么C企业2013年购置的这批电脑设备,能否享受这次税收政策红利据C企业财务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六十条规定: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在2013年已经对这批电脑按照3年的折旧年限进行了计提折旧.
针对企业的情况,税收管理员详细解释:这批电脑单价均不超过5000元,符合本次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另外,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补充了这类情形的管理规定:对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现在可以将摊余折旧一次性在税前扣除.
固定资产不超过5000的怎么处理
企业可将符合条件的、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资产,不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管理,而是直接列入当期成本费用科目,直接从当期税前列支.
二、贵公司若确认可以执行、并且适合执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相当于将单价为5000元以下的符合条件的原固定资产作为当期成本费用(不再资本化,选择费用化),具体科目根据外送会计报表和公司实际管理之需自行设置,灵活计入"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对应的如"低值易耗品"、"工具器具"、"模具治具夹具".、"办公设备/生产工具"之类适合统计的明细科目.
三、注意实务之中,会计改变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变更,除了遵从国家财税规定,还需兼顾企业实际状况.比如注意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在实务中,还需要考虑已有固定资产如何衔接,比如原来一台4千元的的电脑计入"固定资产---电子设备或办公设备",现在做费用化,是否方便管理盘点等等问题.国家给了这项优惠政策,有些亏损的小微企业,未必需要用到这项优惠政策,这是需要财税主管留意的问题.
以上就是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扣除吗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看完上文的朋友应该知道了,作为财务人员我们一定要对政策的更新留意和了解,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