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报盘怎么做
报盘是什么
就是你每月电脑开票,然后月初要在开票系统里面进行抄税,然后把税申报掉,再带着IC卡和税务所要求的其他资料(我们这里是一张汇总表),到税务所去把IC卡里面的抄税信息抄到税务所的电脑里.
增值税申报报盘怎么做
这个每个地方用的软件不同啊.是要用软件的.
就是要有另外一个申报软件.然后从这个软件里面导出.
什么样的总分机构能够汇总申报?
文件所称的总分机构,是指由同一法人设立,在厦门市跨区经营,且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
分支机构不包括特许经营和自愿连锁企业. 企业法人(总机构)注册登记地址不在厦门市内的,应指定一家厦门市内分支机构为总机构,对分支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跨区经营总分机构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除另有规定外,可由总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汇总申报.
(一)总分机构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总分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在总机构统一领导下实行规范化经营管理;总机构能够准确计算分支机构的销售收入、成本费用及应分配的增值税额,准确提供税务资料;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如何办理增值税汇总申报?
总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汇总申报申请报告(说明申请事项、理由,以及说明总分机构内部企业经营和财务核算相关管理制度、企业财会核算和管理系统软件情况等)
(二)总分机构名册(见《办法》附件1).
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实行增值税汇总申报的总分支机构,应由总机构按月汇总当期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据此计算出当期应纳增值税总额,并由总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申报.
对总分机构由同一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由总机构直接申报缴纳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对总分机构由不同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总机构应编制《汇总申报企业增值税分配表》(见《办法》附件2,简称《分配表》).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的,应编制应纳税额为零的《分配表》.分支机构根据《分配表》,直接缴纳《分配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不需要填报纳税申报表或报送其它申报资料.总机构、分支机构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总机构、分支机构应纳增值税=总分支机构当期应纳增值税总额×当期销售比例.
其中,当期销售比例=分支机构当期应税销售额÷总分支机构当期汇总应税销售额.
注意!总机构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时,按规定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其附表.其中,将汇总申报的销售收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等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额"、"税款计算"项中,将总分机构的增值税的缴纳情况,填报在"税款缴纳"项中.
总机构应留存《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其附表、发票开具、进项税额认证等汇总申报资料、分支机构缴纳税款情况等资料.
分支机构发生变化怎么办?
总分机构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的,总机构应及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备,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变更情况进行审核.
对发生变更后、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可继续适用本办法.
对发生变更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以及主管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发现总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管辖权限,会同对应级别的财政部门取消汇总申报.
增值税申报报盘怎么做的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吗?会计学堂小编最后给大家总结下,这个每个地方用的软件不同啊,是要用软件的.就是要有另外一个申报软件,然后从这个软件里面导出.大家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都可以到网站在线提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