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个税包含哪些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
(4)稿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注意:
(1)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据以向纳税人扣税.非正式扣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拒收.
(2)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单位向个人支付费用哪些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有两项不需要由单位代扣代缴,即「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单位与个人发生业务往来,支付的费用构成对方所得时,除上述两项以外,均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否则将面临被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单位支付的费用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取得对方开具或者代开的发票,无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常见范围包括: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农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和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5)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范围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行为并将其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专营者纳税;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当就其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的,并不一定只有个体工商户这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及其他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所得的,也要比照此税目征税.
也就是说,单位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支付费用时,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取得发票即可入账.
5、单位在向其他个人支付费用时,应首先根据合同和业务实质,判断此笔费用是否属于国税发〔2005〕205号所称的九类应扣缴所得,如是,则需要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还需要取得国税机关代开的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其他个人自单位取得应扣缴所得且代开发票的,无论是否被预征个人所得税,支付单位均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已预征的税款,可以抵减.
6、对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建议咨询主管地税机关.
上文会计学堂小编已经分十点给大家讲述了代扣代缴个税包含哪些内容,主要有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同时小编还给大家整理了单位向个人支付费用哪些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本文就给大家讲到这,有需要的可以好好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