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开的发票这个月还能用吗

2020-05-24 07:5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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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话对于财务来讲都是非常熟悉的,因为每个单位的人员要报销的话都要发票,而财务也要发票来做账,并且每个单位的发票都是限量的,那上个月开的发票这个月还能用吗?今天小编就主要和大家一起分享下相关的内容.

上个月开的发票这个月还能用吗

上个月开给对方的发票,对方当然是可以用的,不存在过期的.

跨月的普通发票是否可以做费用入账处理?

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在税收方面主要影响企业所得税.由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在纳税年度内发票跨月入账,并不影响当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1、将开据的负数发票做一张凭证,借贷方向及分录摘要和做正数发票的一样,只不过是用红字(负数)

2、将开据的相同金额的正数发票按正常程序做另外一张凭证

如果是原材料,可以这样考虑:

借:原材料--暂估入库

贷:货币资金/应付/预付类科目

库存商品(特指买回来不需要加工直接销售的):

借:库存商品--暂估入库

贷:货币资金/应付/预付类科目

上个月开的发票这个月还能用吗

跨月的普通发票做账又退回了怎么处理?

对于跨月的普通发票做账又退回了的情形,可以这样考虑:

以前开的发票退回且已交税,根据收回来的发票按原样开一张退票,月末汇总的时候,发票系统会自动扣除.账务处理按原会计分录做负数冲回.如果不做负数冲回的话,累计金额就对不上实际收入了.

本月红字发票,原路做账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再开发票正确做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隔月发票能否能当做合理凭证?

会计处理

在税务上开据 红字发票 ,并将原发票联与红票联放一块入账,在申报本月份税款时,按正常开票金额扣减红字发票金额的余额申报纳税.

在会计处理上,按红票金额作相反方向分录即可,即: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 记账凭证 .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上个月开的发票这个月还能用吗?会计学堂小编告诉大家,首先你要确定是说的哪方,如果是收到发票的一方肯定是可以用的,你开票给他的话就不存在使用过期了,看完以上发票开具的相关内容大家还有疑问的话随时来和小编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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