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员工购物卡该如何做账

2020-05-28 13:3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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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堂对于奖励员工购物卡该如何做账分了两个步骤,一个是购卡的账务处理,一个是发放给员工账务处理,分别用不同的科目核算,其中给员工的,我们是计入职工福利费的,除此外,职工福利费也有着多项内容,请继续阅读吧.

奖励员工购物卡该如何做账

购卡行为属于预付款行为,计入资产科目,不得直接计入费用.

购卡的账务处理:

借:预付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50000元

贷:银行存款 50000元

根据卡的用途计入不同科目

若是我公司用购物卡给员工发放过年福利,100个员工,每人500元的购物卡.

账务: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50000元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50000元

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奖励员工购物卡该如何做账

购买发放购物卡的税务处理

一是在购买或充值环节,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二是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三是本企业内部使用的预付卡,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2012年4月11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就所得税相关政策中答复,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进行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明确,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购卡发卡会产生相关的税务问题,比如发放给职工,属于福利费,那么有着一定的税前扣除标准,以及购卡也应该缴纳相应的增值税,有关于奖励员工购物卡该如何做账大家都明白了吗,不懂的请点击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提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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