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申报表工会经费应税项怎么填
通用申报表里的工会经费
应税项=申报的职工人数的工资总额,减除项一般不填写.
填报新版申报表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新版填报
办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发生职工薪酬及其相关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等纳税调整项目,应填报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具体填报过程见附图.(附图详见报纸)
需要注意的是,应当将职工福利费的扣除理解为"一项规定了上限的特定的费用支出".a105050表第4列"职工福利费的税收金额",指"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或"工资薪金支出的税收金额×14%的积"的孰小值.纳税人"账载已发生的职工福利费金额"减去"职工福利费的税收金额"的余额即为本项纳税调整(减少)金额填入第3行第5列.
因此,首先,在填报思维上,不能简单地把第4列"职工福利费的税收金额"理解为"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14%的积".其次,应根据相关税收规定,从已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的实质内容即项目、金额以及支付凭证等方面,对此项扣除事项进行综合审核、计算,准确把握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金额.再次,比较两者,取小值作为"职工福利费的税收金额".最后,计算填报纳税调整减少金额.
二、计算基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职工福利费以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为基数,在14%的比例内据实扣除.
作为计算福利费扣除上限的基数的职工薪酬应具有合理性.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工资、薪金总额为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通用申报表工会经费应税项怎么填?从上文的解析中我们得知通用申报表工会经费的应税项就是我们申报职工人数的所有工资金额,对于工会经费的具体申报我们在文中也都有提及,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直接咨询会计学堂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