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是关联方吗
关联方是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从会计准则的角度,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是对被投资方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达不到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标准的,从财务报告披露方面不属于关联方.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要注意什么?
企业在确认由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时,对于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如何处理?首次执行日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计算投资损益时如何进行调整?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前持有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子公司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如何处理?(一)企业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按持股比例等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投资企业对于纳入其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投资企业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还应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确认投资损益.
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规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应收股利,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二)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应当按照子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合营企业是关联方吗?合营企业一般都是跨国成立的,由两个或者以上的企业组成的.而关联方的定义是需要一方控制另一方的,合营企业之间一般只存在共同经营共同控制的关注,没有哪方控制哪方的说法,因此,合营企业是否是关联方的问题就有答案了,两者从立场上来说是不属于关联方的.想要了解更多专业知识请关注会计学堂网站更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