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报税的区别
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1、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适用按月(或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设立为分公司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子公司自行收集整理资料,向当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分公司应由总机构收集整理资料,并向总机构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2、其他税种的影响增值税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都需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他地税,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均需在资产所在地纳税;而个人所得税也应在企业生产经营当地缴纳.因此,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项目所在地的地税基本不产生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公司税务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如果分公司是非单独纳税的,可以不再新办税务登记证,但是要到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具体程序是:填写内资企业适用的税务登记表3份,同时附2份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有表上信息都填写总公司信息,贴总公司法人照片,贴上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只需在表上第7页上"所属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处填上分公司的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如果分公司有公章,将打印出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一份,并将分公司公章盖在此副本上以示分公司备案过;如果没有公章,请纳税人保存好自己的留存表,以备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查阅.
二、如果贵公司需要办理分公司税务登记,需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一式三份,一份交国税,一份交地税,一份自己留存.填表说明:
"核算方式"选独立核算;
"投资方名称"填总公司名称,"投资比例"(如果全部为总公司投资则填写100%,如果还有其他人投资则按实际比例填写),"证件名称"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件号码"为总公司营业执照号;
"自然人投资比例"为100%;
然后填写总机构名称、纳税识别号等基本信息;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5、公司章程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要剪下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总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只提供复印件也行,但要加盖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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