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方受托方需要开发票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由于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必然导致同一业务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等,一般情况下,受托方交纳的增值税额为零.
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的会计分录?
委托方:(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3)收到支付的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受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委托代销方受托方需要开发票吗.应该开具代销售的手续费发票,其实我们按照实际情况开票就可以了,设置好相应的会计分录,我们只要严格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了,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其他的会计问题,可以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