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水费差额征收如何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现将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账务处理如下:
收水费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支付水费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会计学堂温馨提示:
1.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2.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12项“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应的栏次中。
上述文章主要为您讲述营改增后水费差额征收的相关问题,看完它,相信您应该明白了:水费差额征收的申报方法。同时,对于水费差额征增值税的会计分录您也需要掌握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