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会经费为员工买的东西需要交个税吗?
答:对于从工会经费为员工买的东西是否需要交个税,简单点说: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各种方式的所得,包括有价证券及实物所得,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工会经费购买消费卡或实物支付给单位全体员工,员工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前款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看完本篇文章,相信您应该知道了:从工会经费为员工买的东西是需要交个税的,只是分情况讨论。更多税务方面的精彩回答,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