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账行政事业单位劳务费?
答:对于怎样报账行政事业单位劳务费,会计学堂可以简单的给您介绍一下:
每月劳务收入超过50000元时,按劳务所得额减去20%为纳税所得额乘以40%的税率并扣减速算扣除数7000元来计算个人收入所得税。
例如,某人某月劳务所得为76000元时,应缴税款为:76000*(1-20%)*40%—7000=17320元。
在按规定缴纳个人收所得税的同时,所有劳务收入均应按劳务所得额3%的税率计缴增值税,还按增值税税额7%税率计缴城市建设税,按3%的税率计缴教育费附加税,按2%税率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税。
例如,劳务所得额为76000元时,应代扣:
增值税=76000/(1+3%)*3%=2213.59元
城市建设税=2213.59*7%=154.95元
教育费附加税=2213.59*3%=66.41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2213.59*2%=44.27元
以上税款一般应有劳务收入所得人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由劳务费支出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行政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了某项业务向对方以智力、体力或其它(如场地)提供的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关于报账行政事业单位劳务费,您现在是否知道了呢?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询问我们的会计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