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超过三年转营业外收入需要缴增值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增值税是跑不掉的。这个大家可阅读《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超过三年预收账款已经转入营业外收入,现在要退款,怎么做账?
这个问题分两个方面,一个是税局。按照税法规定你是可以退税的,但是实际上交到税局的税款是很难退的。第二部分是会计处理。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按照当时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重新进行一次反向分录记录。也就是全部冲回。这里问题来了,但是当时确认收入,是不是税费也确认了。那么就出现了,结合上面说到的税局部分,是不是就出现了短款(税金部分),这里我建议就用利息收入来冲抵了。
超过三年以上的预收账款必须结转收入,是否合理。
无论在会计处理还是在税务处理上,都没有规定超过三年以上的预收账款必须结转收入。
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第四条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增值税是跑不掉的这个大家可阅读《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预收超过三年转营业外收入需要缴增值税吗的有关意见如上,大家好好阅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