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买的车辆交强险能抵扣吗?
企业在购入新汽车时要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属于扣税凭证。
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公司购买的车辆保险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且未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第五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一般纳税人购入的车辆进项税能抵扣吗?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汽车保险以及强险在抵扣进项税额上是一样的,本文讲述一般纳税人购买的车辆交强险能抵扣吗,会计学堂整理,有关资料,大家可以查找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