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非现金资产(外购、委托加工、自产)用于对外投资、对外捐赠、抵偿债务、换取其他资产、分配给股东、奖励给职工、作为样品送给他人等行为视同按照公允价值销售或处置处理,这与所得税法的规定一致,不存在差异,无需做纳税调整。
会计制度要求对于企业发生的将自有资产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业务,将发生的支出直接列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不确认销售收入。因此,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当在纳税申报时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及对应的成本。
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将视同销售收入,通过填报附表一《收入明细表》的视同销售收入项目并入主表第一行“营业收入”中;将视同销售成本,通过填报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的视同销售成本项目并入主表第二行“营业成本”。
增值税视同销售如何做账?
增值税
将销项税转出
借: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 应缴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 应缴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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