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给公司做代销税务处理是怎样的?
企业发出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时,按实际成本或进价(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计划成本,采用售价的技售价)借记“委托代销商品”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
甲批发企业委托乙零售商店代销电器商品400件,协议价1900元/件,进价为1700元/件,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甲企业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680000
贷:库存商品-电器商品 680000
收到代销清单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销商品已全部售出)时:
借:应收账款 889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9200
收到乙商店付来商品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889200
贷:应收账款 889200
结转委托代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8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6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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