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税前扣除标准有哪些规定?

2018-03-29 10:2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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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税前扣除的标准有哪些呢,对此,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其相关的依据说明,相信您看完后就会有一定的了解了,具体内容请参考如下。

企业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税前扣除标准有哪些规定?

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2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企业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税前扣除标准有哪些规定?

⑴备抵法

①提取坏账准备金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②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③重新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或:

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企业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税前扣除的标准有哪些呢?更多会计方面的内容,尽在本网站的文章更新,欢迎您的多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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