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计入营业外支出费用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答:对于捐赠计入营业外支出费用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接受捐赠方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提示:与企业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净收入记营业外收入。
二、捐赠方
(一)捐赠发生时
借: 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这里贷方记库存商品,而不是做收入,因为不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没有现金流入,不符合收入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
(二)捐赠结转时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捐赠扣除结转)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三)扣除结转捐赠时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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