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净残值可以为零吗?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1条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27号)的规定,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的各类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该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减除。残值应当不低于原价的10%;需要少留或不留残值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取消上述审批后,对企业新购置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前,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对一些固定资产凡能预见在其使用年限结束后无法变卖、或者没有变卖价值的,可不留残值。
所以只要是合理预计的,净残值是可以为零的。
哪些固定资产可以没有残值?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以后不再硬性规定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即,所有的固定资产,企业都可以自行规定为没有残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五十九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可以看出,两者对于固定资产残值的比率没有规定具体标准,都是允许企业自己根据具体情况合理估计,但是并不意味着企业随意确定的任何比率都会被认可,估计的比例要有合理性才行。企业不能为了计算的方便将残值定为零,除非是到期后确实可能没有价值。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固定资产净残值可以为零吗的全部内容了,只要是合理预计的,净残值是可以为零的,获取更多财务知识,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