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员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答:外籍人员的工资,需要缴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免征个人所得税扣减标准为3500元(外籍人员扣除标准为4800),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
扣除标准后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3%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税率为1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税率为2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税率为2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税率为3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税率为3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税率为45%
境外人员的工资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向境外外国人支付工资,公司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1号)有明确规定:
一、个人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中任职,受雇应取得的工资,薪金,应由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凡由于该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本应由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中部分或全部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的,对该部分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据实汇集申报有关资料,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对其雇员所取得的由境外总机构或关联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也应比照上述规定,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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