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企业能否认定一般纳税人?
答:可以,免税企业能够认定一般纳税人,不属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符合条件后应当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第五条规定,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增值税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虽然是免税企业,但是只要符合条件还是可以认定为免税企业能否认定一般纳税人,以上就是免税企业能否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答案,更多的财务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