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业绩报酬转份额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1、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借:其他应收款——XX基金,贷:银行存款
3、收到管理费时,借: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私募基金行业提取业绩报酬方式分为两种:
1、净值法。
例如:“工坊1号私募投资基金”发行时的净值是1元,一段时间后涨到1.2元,投资者X购买了100万份,那么管理人按照超额收益(1.2-1=0.2元),提取20%作为业绩报酬,每份基金会收获0.2*20%=0.04元。此时,投资者X的总资产为(1.2-0.04)*100万份=116万元。
2、份额法。
继续沿用上面的例子:“工坊1号私募投资基金”发行时的净值是1元,一段时间后涨到1.2元,投资者X购买了100万份,此产品单位净值不变依旧是1.2元,但是投资者X的份额会减少,减少的份额为0.04/1.2*100=3.33份,于是投资者X的总资产为:1.2*(100-3.33)=116.0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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