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格调整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怎样的?
答:已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缴印花税.
对已履行合同(凭证)所载的权利义务,并已缴纳印花税的,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凭证)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缴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
一般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无论合同是否按期履行,合同在签订时即应履行完税手续.
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具体视情况而论.
合同印花税是不是不包含增值税?
答:根据相关规定:
营改增后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
具体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的.
如果合同是价税分离的,印花税计税依据就不含增值税;
如果合同上价税未分离,按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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