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发放的奖金如何征收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会计学堂了解到,个人所得税是实行的收付实现制,就是你上月没有发合在这个月发了,只要超过3500元就得交个人所得税的。
因此,按月发放的奖金征收并结算个人所得税,是工资和奖金一并纳入到薪酬收入中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要在一个月中发生的薪酬类收入都要一并交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而不同,速算扣除数也根据适用税率的不同而不同,具体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但不超过4500元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但不超过9000元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但不超过35000元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但不超过55000元的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755;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但不超过80000元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5505;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3505。
比如,2017年12月,李华的实际收入:工资6000元,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关于按月发放的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相信您现在应该清楚了。如果您想深入掌握这一知识点,您需要多做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