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所得税财务费用是否要调增?
企业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高于银行同类同期利率的借款利息,需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在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哪些费用要做纳税调增?
收入项目的调增:
汇算清缴时,对收入的确认应掌握一条原则,即税法未明确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或者其他税收优惠,均应作为应税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成本费用项目的调增:
成本费用一般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作税前扣除,即属于当期的成本费用,应重点关注管理费用、开办费、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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