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进项税额转出该如何处理呢?
答:小编了解到,开票方根据红字发票冲减收入和销项税额,受票方根据红字发票的价税合计数冲减采购成本。
开票方已开具发票但尚未交付购买方,或已交付受票方但对方没有认证抵扣,发生销货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开具红票。
而如果是对方发票作废进项税额转出,则这样处理:
1.首先收到货物和发票并认证: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对方作废后,如果进货退回去: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红字)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对方作废后,如果进货不退回去: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对方开具正确的发票后并认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发票作废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您现在知道该怎么写了吗?假如本篇文章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问一下我们的会计学堂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