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折旧后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最好进行会计处理
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对三种情形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作为税务规定,仅可依据进行涉税处理,但如果仅是进行税务处理,就必须对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工作量及繁琐程度将远大于同步进行的会计处理。
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需视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财税〔2014〕75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64号公告均未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税前扣除是否需同步进行会计处理或以会计处理为前提,给企业产生了困惑。
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是否要保留残值
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允许相关企业将有关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实务中存在两大疑惑:一是由于相关固定资产仍在使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要不要保留残值?二是如果不保留残值,将会使得企业相关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为零,从而很容易使得相关资产游离于账外,将不利于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案例:
公司购买生产用线号机,1700元,不需要安装,是按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入账?
1)是否入固定资产一般根据准则定义及重要性原则确定,线号机建议直接做办公费处理。因为从重要性上看,没必要做成固定资产,也没必要弄成低值易耗分期摊销会计学堂整理的。
D:制造费用-办公费
C:应付账款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没有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一说,目前准则上只有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以上2种方法中,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最后2年才考虑残值,年数总和法是从一开始就要考虑残值的。
加速折旧后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以上说法,合理不合理,还需要你自己来鉴别,会计学习不是喂鸭,要真正掌握,就需要活动脑筋,多问几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