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工程个税怎么做账?

2018-05-15 17:23 来源:网友分享
2019
本文讲述的是关于外地工程个税怎么做账的有关问题,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更多内容详情请跟着小编一起来往下看看吧。

外地工程个税怎么做账?

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

如果你是个体户,应该视同企业所得税,这个是可以抵扣年度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的。

如果你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不应该代扣这个税种的,如果缴纳了,建议做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外地工程个税怎么做账?

异地施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对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进行了规范。

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三种情形:

1.总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要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总机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2.二级分支机构的异地施工情形。

属于跨省经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在同一省内经营的,该分支机构在向施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后,其经营所得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在施工地不预缴企业所得税。

3.分支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建筑企业跨地区在二级分支机构之下设立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若以分支机构名义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并组织施工,则其收入汇总计入该分支机构,适用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的分级管理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外地工程个税怎么做账的有关问题,异地施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获取更多财务会计知识,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