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对于工资应发的未发的情况,会计人员一般的处理方法如下:
借:营业费用--应付工资薪酬
贷:应付工资薪酬
不过,如果要将这一分录细化,则如下:
当月不发工资的,要将工资先归集,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计提: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资在第三个月发放属于违法,如1月份工资在3月份发放就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之内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如是离职结算,劳动者在做好工作交接后15日内和企业结清工资。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工资拖欠的账务处理,您现在清楚了吗?如果对于本文小编的观点您还有哪些地方不明白,可以问一下我们的会计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