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计非流动资产基金呢?
答:非流动资产基金应当在取得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予以确认.
应当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
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
应当冲销该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非流动资产应该怎么处理?
答: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用以核算事业单位因非流动资产增减变动而引起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增减变动数额.
首次执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单独核算无形资产的,年末应将无形资产摊销剩余部分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其占用资金从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转入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基本建设支出并入大账,增设在建工程科目;
同时增设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在建工程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应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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