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协议联营取得所得如何纳税?
1.合同型联营下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
在合同型联营的情况下,合同型联营行为本身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纳税人的界定,不构成所得税的纳税人。
2.合同型联营下联营双方根据各自身份的不同,各自构成或不构成所得税的纳税人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所得税如何处理?
投资方企业与联营企业税率一致的不补缴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除另有规定外,投资方企业分回后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按规定应补缴所得税的,如果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其分回的利润可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再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中方企业单位从中外合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比照对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规定处理。
相信大家看完对按照协议联营取得所得如何纳税有所了解,如果你还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老会计答疑,会计学堂将会针对你的问题,尽力为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