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工程业务购买材料时该如何做账呢?
答:购入原材料用于生产产品,应取得相应合法票据作为办理验收入库以及进行账务处理的原始凭证。
因此,总分包工程业务购买材料时,可以这样做:
收到总承包款:
借:银行存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分包工程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如未能取得合法票据的,那么,对于所领用的原材料并计入当期成本的部分,不得列支作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在当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只对领用计入当期成本的部分进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当年度未列支进入成本的部分暂不做纳税调整。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总分包工程业务购买材料时的账务处理,您现在是否已经掌握了呢?获取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不仅关注本网站,微信公众号也不要错过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