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短期投资款出售该如何做会计分录呢?
答:新准则没有设置“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要求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调账时,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原制度中的短期投资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出售短期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短期投资
按照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借:短期投资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按照其差额,
借:投资收益
贷:投资收益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将短期投资款出售的会计分录,相信您现在也知道了具体的做法了了。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尽在本网站的文章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