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呢?

2018-06-11 10:3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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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职工福利费用一般都是按照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但并不是所有的都如此,请看下文小编整理的关于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是怎么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呢?

答: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酬总额的14%的部分予以扣除,因此企业税前扣除是不是按照计提数,而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并且在14%的这个范围内的部分是可以扣除的.

注意:根据相关规定,从2007年以后不采用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办法,而是在职工福利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产品成本.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月末按各部门工资总额进行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呢?

新准则中职工福利费应该如何处理?

答: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

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会计年度终了经调整后应该没有余额,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福利费不允许存在余额,在会计年度中间允许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如企业某月提取的福利费超过当月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则职工福利费就存在余额.

以上就是关于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是怎么规定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由会计学堂小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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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福利费不计提 实报实销 。

  • 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是多少呢

    工资14%~~~~~~~~~~~~~~

  • 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是多少呢

    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相关法规: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是多少呢

    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企业税前扣除时不是计提数而是实际发生的并且在14%范围之内的部分。   解答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因此,企业税前扣除时不是计提数而是实际发生的并且在14%范围之内的部分。   职工福利费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计提   问题:《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规定国有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请问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应付福利费还能按工资总额的确14%计算扣除吗  答复:根据国税函〔2008〕264号文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 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是什么意思

    你好同学就是每月计提工资的时候按14%比例计提一个福利费用 借:**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福利费(工资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