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材料汇算清缴调增后如何做会计处理呢?
答:首先:企业的暂估入库,在汇算清缴时要分情况进行调整,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l、发票于次年汇算清缴结束前拿到,且年前暂估与年后拿到发票的金额无差额时,无需调整;
2、发票于5月31号后汇算清缴结束后拿到,但年前暂估与年后拿到发票的金额无差额时,暂估无票支出要全额调增。
3、发票与暂估有差额的,暂估入库的原材料/商品也还未销售出去的,汇算清缴前拿到发票的无需调整,汇算清缴后拿到发票的,暂估无票支出要全额调增;
4、发票与暂估有差额的,且暂估入库的原材料/商品已经销售出去了的,5月31号前拿到发票的,可以直接把暂估与发票的差额冲减17年的主营业务成本,参与17年汇缴,不再调整16年的报表。
因此,如果是对于暂估材料汇算清缴调增后,其会计处理如下:
供应方开具发票,冲回暂估入账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XX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XX
依据发票金额做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供应方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关于暂估材料汇算清缴调增后的会计处理,相信您现在也该是明白的了。更多会计知识,欢迎您关注我们,不要错过了哦!